支付命令是什麼?聲請流程、必備文件與法院程序一次看懂!

在辦理民事案件時,許多當事人都曾詢問:

  • 我有朋友簽下的借據,還需要打官司嗎?
  • 提告實在太花時間,有沒有更快的方法?
  • 聲請支付命令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如果對方收到支付命令後不理會,真的可以直接強制執行嗎?

面對朋友欠錢不還、有借據卻遲遲拿不到錢的情況,許多人第一個想到的方法就是提起民事訴訟。不過,除了民事訴訟以外,其實還有一個相對快速且費用較低的法律程序,那就是「支付命令」。

只要債權人能提出「足以釋明債權存在」的證據,就有機會透過支付命令程序,快速取得執行名義,進一步向債務人追討欠款。

以下讓觀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帶您了解支付命令的聲請流程、必備文件及法律效果,協助您在面對債務糾紛時,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法律途徑。

一、什麼是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一種「督促程序」。

簡單來說,當債務人積欠金錢、代替物或有價證券,而債權人手中已經掌握「足以釋明債權存在」的證據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要求債務人在一定期間內清償債務1

與一般民事訴訟最大的不同在於,支付命令採書面審查,法院不會開庭審理雙方爭議,因此程序通常較為快速,也能節省不少時間與費用。

不過,支付命令並不是法院直接認定債權一定存在,而是法院依據債權人提出的資料,認為足夠釋明債權存在,因此,支付命令是否最終發生效力,仍取決於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及送達後債務人是否提出異議。

二、什麼是「足以釋明債權存在」的證據?

「釋明」與「證明」並不相同。

所謂「證明」,通常是指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使法院確信主張的事實確實存在;但「釋明」的門檻相對較低,只要能讓法院相信您的債權並非憑空捏造,就有機會成功使法院核發支付命令

常見可作為釋明債權存在的證據,包括:

  • 契約書
  • 借據
  • 貨款、工程款等交易文件
  • 本票或支票
  • 匯款紀錄
  • 電子郵件
  • 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例如:LINE、Messenger等)

當然,證據準備得越完整,越有助於法院認定債權存在,也能降低聲請遭駁回的風險。

三、支付命令聲請流程怎麼跑?

一般而言,支付命令程序大致可分為以下五個步驟:

(一)準備支付命令聲請狀及相關證據

債權人必須準備支付命令聲請狀,並附上足以釋明債權存在的證據影本

(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聲請

原則上,應向「債務人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如果誤向沒有管轄權的法院聲請,可能會被法院以裁定駁回聲請,因此,確認法院管轄權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三)法院進行書面審查

在法院審查過程中,若法院認為聲請文件中,有任何填寫不完全或檢附不完全的項目,可能會寄發補正通知,切記務必遵守法院補正通知所列的要求及期限,辦理補正事宜

待法院完成審查後,會有以下兩種結果:

  • 核發支付命令
  • 駁回聲請

若是被駁回,事後針對不足之處有辦法補足(例如找到更為充分能夠釋明債權存在的證據),仍可再次提出支付命令聲請。

(四)法院送達支付命令

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會將支付命令正式送達債務人。

只有在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支付命令才算成立,後續的異議期間才會開始起算;若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3個月內,都無法將支付命令送達債務人(例如債務人長期未居住在設籍地址,且無法查得現在的實際住居所),那麼這份支付命令就會失其效力。

四、支付命令送達債務人後,就可以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嗎?

還不行。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依法有20日的異議期間2

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將在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並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案件後續將進入一般民事調解或訴訟程序,由法院正式審理雙方的主張與證據3

但如果債務人沒有在20日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確定後,債權人便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五、聲請支付命令需要多少錢?

相較於一般民事訴訟需要依訴訟標的金額(請求金額)計算裁判費,支付命令的聲請費用相對便宜許多。

依現行規定,聲請支付命令的規費為:新臺幣500元,需要由提出支付命令聲請的債權人先支付,待將來支付命令成立後,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負擔

但若支付命令成立後,債務人有提出異議,法院會命債權人補繳調解聲請費或裁判費後,視其訴訟的性質開始進入調解或是訴訟程序,此時,相關規費實際應由何方負擔,將依調解或訴訟的結果而定。

六、觀勝提醒:支付命令程序雖簡單,但各個環節都大有學問

支付命令雖然比一般民事訴訟更快速、法院規費也較低,但從債權金額如何記載、利息如何計算、如何達到釋明債權存在的程度,到應向哪一間法院提出聲請,都有許多法律細節需要注意。

如果上述環節處理不當,輕則遭法院駁回聲請,重則可能因此延誤討債時機,甚至影響後續強制執行程序的進行。

因此,如果遇到債務人欠錢不還的情況,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由律師協助分析案件事實、整理證據及規劃策略,才能合法、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您有相關法律疑問嗎?觀勝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專業民事案件訴訟代理與諮詢服務。 如果您遇到借款糾紛、貨款爭議、工程款糾紛、支付命令聲請或其他民事問題,請立即聯繫我們,我們將以最專業的視角,為您分析案情並擬定最佳訴訟策略。


  1.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
  2.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第1項:「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
  3. 《民事訴訟法》第519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