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發生車禍想請求賠償、遇到工程款糾紛,甚至想提起離婚訴訟時,許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問題往往不是官司能不能打贏,而是:
- 提告是不是要先繳一筆錢給法院?
- 所謂的裁判費到底怎麼計算?
- 離婚、確認親子關係存否等非財產案件也要繳裁判費嗎?
- 如果最後勝訴了,可以要求對方負擔裁判費嗎?
事實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原告需要先向法院繳納一筆裁判費,不過,不同案件類型的裁判費計算方式並不相同。
以下讓觀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帶您了解民事訴訟裁判費的計算方式,協助您在採取法律行動前,先了解可能需要繳納的費用。
一、什麼是裁判費?
裁判費是指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由原告先繳納給法院的規費,在收到裁判費後,法院才會正式受理案件並進入審理程序。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裁判費與律師費完全不同:
- 裁判費是繳給法院的規費。
- 律師費是委任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所產生的費用。
因此,即使沒有委任律師自行提告,仍然需要依法繳納裁判費。
二、財產權訴訟裁判費怎麼計算?
一般民眾最常接觸到的案件,包括:
- 借款返還
- 貨款請求
- 工程款糾紛
- 車禍損害賠償
- 所有權爭議
- 精神慰撫金
- 鄰居間噪音/氣味侵害爭議
這類案件都屬於「財產權」訴訟,法院會依據請求的金額或財產價值、也就是「訴訟標的金額(價額)」,以分級累進的方式計算裁判,標準如下:
(訴訟標的金額尾數如不足1萬元,仍須無條件進位,以1萬元計算。)
| 訴訟標的金額(價額) | 第一審裁判費 | 第二、三審裁判費 |
| 10萬元以下 | 1,500元 | 2,250元 |
| 超過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 | 每1萬元徵收130元 | 每1萬元徵收195元 |
| 超過1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 | 每1萬元徵收117元 | 每1萬元徵收175.5元 |
| 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 | 每1萬元徵收88元 | 每1萬元徵收132元 |
| 超過1億元至10億元部分 | 每1萬元徵收77元 | 每1萬元徵收115.5元 |
| 超過10億元部分 | 每1萬元徵收66元 | 每1萬元徵收99元 |
| 無法確定訴訟標的金額:依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數額(即150萬)加計1/10定之(即165萬)1 | 20,805元 | 31,207元 |
舉例來說:
(一)朋友向您借款10萬元卻遲遲不還,提起返還借款訴訟時:第一審裁判費:1,500元。
(二)因車禍受傷,向肇事者請求醫療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60萬元:
- 10萬元部分:1,500元
- 超過10萬元至60萬元部分:130 x (60–10) = 6,500元
- 第一審裁判費合計為8,000元。
(三)因工程爭議,向施工方請求返還工程款及懲罰性違約金共2,000萬元:
- 10萬元部分:1,500元
-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130 x (100–10) = 11,700元
- 1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 117 x (1,000–100) = 105,300元
-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88 x (2,000–1,000) = 88,000元
- 第一審裁判費合計為206,500元。
(四)因鄰居不斷製造噪音或惡臭,請求法院禁止鄰居繼續製造噪音或改善惡臭,因無法具體計算所請求事項的價值,依法應以165萬元作為訴訟標的金額:
- 10萬元部分:1,500元
-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130 x (100–10) = 11,700元
- 超過100萬元至165萬元部分:117 x (165–100) = 7,605元
- 第一審裁判費合計為20,805元。
由於計算方式較為複雜,不易自行計算,建議使用司法院提供的「裁判費試算表」系統進行查詢,確保自己正確掌握起訴時應先負擔的費用。
三、離婚訴訟、親子關係訴訟等非財產權案件也需要繳裁判費嗎?
答案是要。
有些紛爭的產生,是基於「身分關係」而來,訴訟目的並非是請求金錢或財產上利益,而屬「非財產權」訴訟,例如:
- 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
- 離婚訴訟
- 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
由於「非財產權」訴訟無法以金額衡量訴訟利益,因此,裁判費原則上採固定金額徵收,依據目前的裁判費徵收標準,第一審裁判費為4,500元、第二、三審裁判費為6,750元。
不過,如果案件同時涉及金錢請求,例如離婚同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及精神慰撫金,則涉及財產權部分仍須另外依訴訟標的金額計算裁判費。
四、官司打贏後,可以要求對方負擔裁判費嗎?
《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因此:
- 如果原告全部勝訴,法院通常會在判決中諭知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換句話說,雖然原告於起訴時必須先墊付裁判費,但最終可向敗訴方請求負擔裁判費。
- 如果雙方各有勝敗,法院則會依勝敗比例決定由原告與被告各自負擔一定比例的訴訟費用。
- 如果原告全部敗訴,法院通常會在判決中諭知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換句話說,原告本來於起訴時先墊付的裁判費,因最終仍應由原告負擔,是以,原告無法向任何人進行請求。
五、觀勝提醒:民事訴訟審理時間長,從決定請求金額開始處處有眉角
由於提告時請求的金額是否合理,可能影響訴訟的勝敗程度,進而影響裁判費的分擔結果,如果獅子大開口,把請求金額拉的太高,最後可能反而會讓自己需要負擔較高比例的裁判費。
因此,提告前除了確認自己是否有法律上的理由外,也應審慎評估請求金額、現有證據及勝訴可能性。由專業律師協助分析案件事實與證據,不僅能降低訴訟風險,也能避免因請求金額設定不當而增加最終的裁判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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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訴訟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者,以第四百六十六條所定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額數加十分之一定之。」 ↩︎